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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屿服务器玩家守则 ​

版本: v3.3.1 | 更新日期: 2026.10.24 | 生效日期: 2026.11.01 | 面向对象: 全体玩家

《清屿服务器玩家守则》(以下简称"本守则")是清屿服务器面向全体玩家的基础行为规范,适用于 Java 版与基岩版全部玩家。本守则与《清屿服务器管理员条例》共同构成服务器的规则体系;凡与封禁相关的规定不一致处,以管理员条例中的封禁规范部分为准。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1.1 适用范围 ​

1.1.1 服务范围 ​

本守则适用于清屿服务器主服(生电)、测试服,以及由运营团队管理或授权的全部官方社群,包括官方 QQ 群、公告栏、活动频道与临时赛事群。

1.1.2 适用对象 ​

本守则适用于一切以任何方式接入服务器或以任何身份参与官方社群的人员,包括普通玩家、贡献者、赛事参与者、志愿者与管理员。管理员同时受《管理员条例》约束。

1.2 默示接受原则 ​

玩家一经进入服务器或官方社群,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守则全部条款。任何违规行为均不能以"不知情""没看到""没有读完"作为抗辩理由。

1.3 解释与修订 ​

本守则的日常执行由值班管理员依据条款原意判断;对条款含义存在争议时,由运营团队作出解释。本守则的修订遵循"七日阳光流程",具体见第十三章。


第二章 游戏行为规范 ​

2.1 红线行为 ​

2.1.1 作弊与漏洞利用 ​

以下行为属于服务器红线,一经查实即按处罚细目对应条目处理:

  1. 使用外挂、作弊客户端或任何形式的自动化脚本,包括但不限于飞行、加速、瞬移、自动战斗、自动采集、自动钓鱼
  2. 利用服务器或插件漏洞获取不当收益,包括复制物品、刷取货币、刷取经验、绕过权限校验
  3. 使用命令或脚本对服务器发起高频请求,干扰服务器正常运行
  4. 故意触发已知崩溃漏洞

发现漏洞的正确做法是立即停止利用,并通过官方渠道上报,而不是先"用够了再说"。

2.1.2 漏洞上报与奖励 ​

主动上报漏洞且未用于获利的玩家,可获得奖励:首例重大漏洞奖励 500–5000 游戏币,具体金额由运营团队依据漏洞危害程度核定;普通漏洞奖励 100–500 游戏币。上报时请附复现步骤,越详细越好。多人同时上报同一漏洞的,奖励发放给最先提交完整复现步骤者。

2.2 建筑与财物 ​

2.2.1 未经许可的破坏与窃取 ​

未经许可破坏他人建筑、改造他人红石装置、窃取他人箱内物品,均属严重违规。处理时以"恢复原状 + 封禁"为原则;确实无法恢复的,按当期市场价折算赔偿。

2.2.2 恶意干扰与引怪 ​

以下行为不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均按违规处理:

  • 恶意将怪物引入他人基地或公共区域
  • 在他人建筑附近反复引燃爆炸物制造噪音
  • 用活塞、水流、岩浆等方式干扰他人装置运转

2.3 性能与资源 ​

2.3.1 性能红线 ​

服务器性能属于全体玩家共享的资源。以下行为构成性能红线:

  • 建造会造成持续大量实体加载或区块强加载的装置
  • 短时间内大量生成实体(掉落物、怪物、船、矿车等)
  • 使用多个客户端同时在线,恶意占用连接与内存资源

值班管理员发现性能异常时,可先行暂停相关装置并要求玩家限期整改。

2.3.2 大型机器报备 ​

预计需要持续运行且影响范围较大的红石机器(如大型刷怪塔、全自动农场、公共物流系统),建议在建造前向管理员报备。报备不是审批,而是一次风险评估:管理员会给出降低性能占用的建议,报备记录也可在日后出现性能争议时作为依据。


第三章 处罚与申诉 ​

3.1 处罚种类 ​

3.1.1 处罚形式 ​

服务器采用的处罚形式包括:口头提醒、警告、禁言、限期整改、回收违规所得、恢复原状、封禁一定期限、永久封禁、撤销白名单、收回店铺经营权。具体幅度见处罚细目表。

3.1.2 处罚原则 ​

处罚遵循三项原则:过罚相当(处罚幅度与违规性质、后果、主观恶意相匹配)、一视同仁(不因玩家资历、贡献、与管理员的关系不同而区别对待)、可复核(每一次处罚都有记录、有依据、可申诉)。

3.2 申诉渠道 ​

3.2.1 申诉方式 ​

对处罚有异议的玩家,可通过官方 QQ 群联系值班管理员,或通过 GitHub Issues 提交申诉。申诉时请提供:游戏 ID、处罚时间、处罚内容、你认为处罚有误的理由与相关证据。

3.2.2 申诉时效 ​

申诉应在收到处罚通知后 7 日内 提出。超过期限的申诉,除非能证明存在不可抗力或新发现的重大证据,否则不予受理。申诉受理后,由未参与原处罚的管理员组成复核小组,在 72 小时内 给出结论。

3.3 减轻与加重 ​

3.3.1 从轻情节 ​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处罚:主动承认并积极补救、初次违规且情节轻微、主动上报服务器漏洞、配合调查提供关键证据、违规行为系他人诱导且本人及时停止。

3.3.2 从重情节 ​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组织或教唆他人违规、伪造证据或作虚假陈述、企图通过改昵称或换账号规避处罚、对举报人实施报复、造成公共设施大面积损坏。


第四章 特殊场景 ​

4.1 假人(FakePlayer) ​

4.1.1 允许范围 ​

服务器允许玩家使用假人维持装置运转(如维持刷怪塔加载、保持区块活跃)。使用假人需遵守本章规定,并接受管理员的抽查。

4.1.2 禁止行为 ​

以下假人使用方式一律禁止:

  1. 部署假人用于挂机刷取货币、经验、商店奖励或赛事积分
  2. 超量部署假人以绕过在线人数或资源限制
  3. 使用假人占据公共位置、阻挡通道或占位领地
  4. 在服务器性能吃紧时仍持续运行大量假人且拒不调整

4.1.3 报备与监管 ​

部署 5 个及以上假人的玩家,需在社群报备假人所属 ID 与用途。管理员在性能告警时可临时清理未报备的假人,并按处罚细目对应条目处理。

4.2 PVP 与陷阱 ​

4.2.1 允许的 PVP ​

在双方均自愿参与的前提下,PVP 是被允许的。服务器定期举办 PVP 赛事,赛事的胜负不影响玩家在生存区的正常发展。

4.2.2 禁止的 PVP ​

禁止以下行为:

  • 攻击未参与 PVP 的玩家,或在其未及反应时偷袭
  • 在新手村、主城、出生点等安全区域内攻击他人
  • 以"清空背包"为目的的重复击杀
  • 使用作弊手段参与 PVP
  • 以威胁、恐吓、骚扰方式逼迫他人参与 PVP

4.3 基岩版(Geyser)玩家 ​

4.3.1 接入方式 ​

基岩版玩家通过 Geyser 接入服务器,使用与 Java 版相同的地址与端口。服务器未启用 Floodgate,基岩版玩家 ID 不带前缀,因此请勿注册与 Java 版玩家高度近似的 ID,以免混淆。

4.3.2 规则同等适用 ​

本守则对基岩版玩家完全适用。反作弊系统对基岩版玩家的自动检测予以豁免,原因是基岩版客户端行为特征与 Java 版差异较大,误判概率高;但豁免的只是"自动检测",规则的约束同等适用,对被举报并经核实的基岩版违规行为,处罚与 Java 版一致。

4.4 大型工程与报备 ​

4.4.1 报备要求 ​

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工程,开工前须向管理员报备:

  • 占地超过 128×128 方块的建筑群
  • 需要跨越公共区域、道路、水域的工程
  • 涉及公共地铁、公共物流的工程
  • 预期持续加载大量实体或区块的装置

未报备且影响他人的工程,管理员可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造成的拆除损失由建造者自行承担。


第五章 入服与白名单 ​

5.1 进服与绑定 ​

5.1.1 绑定流程 ​

首次进服时,服务器会显示一条"绑定 xxxx"的提示,其中 xxxx 是该玩家自动生成的随机绑定码。将该绑定码发送至官方 QQ 群,机器人会校验并自动为你加入白名单,同时将你的群昵称变更为游戏 ID。绑定码是身份凭证,请勿向他人透露。

5.1.2 绑定异常与风控 ​

绑定码失效、重复绑定或提示校验失败时,请联系值班管理员处理,不要反复尝试。使用脚本批量绑定、代他人批量绑定或买卖绑定码的,按处罚细目账号类条目处理。

5.2 白名单 ​

5.2.1 加白条件 ​

加入白名单需满足:拥有有效的游戏账号、完成绑定码校验、无未处理的历史封禁记录。运营团队有权拒绝为有严重违规历史的玩家加白。

5.2.2 移除与冻结 ​

出现下列情形时,白名单可被移除或冻结:账号存在被盗风险经提醒后未处理、被永久封禁、被认定存在多人共用同一身份、服务器处于特殊维护期。白名单被移除后,玩家可依据本守则第三章申诉。

5.3 客户端与模组 ​

5.3.1 允许使用的模组 ​

允许使用不改变游戏机制、不提供额外信息的辅助模组,例如:性能优化类(优化渲染、批处理绘制调用)、小地图(不含实体雷达)、合成表查询、信息面板(不含实体定位)、按键管理。使用前如有疑问,请先询问管理员。

5.3.2 禁止使用的模组 ​

禁止使用任何提供不公平优势的模组或功能,包括但不限于:X-Ray 与矿透、实体雷达与追踪、飞行与滑翔增强、加速与瞬移、自动战斗、自动挖掘、碰撞箱修改、界面信息增强(透视墙体、显示地下结构)、外挂客户端及其衍生版本。传播、教授、售卖上述内容的,同样按违规处理。

5.4 账号唯一性 ​

5.4.1 一人一号 ​

服务器实行一人一号。禁止注册、使用多个账号,禁止冒用他人 ID 或使用与服务器官方名称高度近似的 ID。因家庭共用设备需要额外账号的,须事先向管理员报备并说明用途。

5.5 违规记录与入服限制 ​

5.5.1 限制规则 ​

玩家的违规记录保存于服务器管理系统,永久保存但标注时效:封禁记录在期满后 180 日内可被作为从重情节引用,超过 180 日的一般违规不再计入从重判定;永久封禁记录不受此限制。


第六章 领地与建筑细则 ​

6.1 领地申请 ​

6.1.1 申请与权限 ​

领地通过服务器领地插件申请,申请成功后仅领地所有者可将他人加入白名单。禁止未经许可改动他人领地权限,禁止以领地围堵他人建筑或公共设施。

6.1.2 领地范围 ​

领地范围应与实际建筑规模匹配。禁止恶意圈占大面积土地、圈占公共资源点或交通要道。连续 60 日未登录且领地内无实体建筑的,管理员可回收其领地并公示。

6.2 建筑规范 ​

6.2.1 不影响他人 ​

建筑不得遮挡他人采光、阻挡通行、破坏他人景观视线。在他人建筑可视范围内新建大型结构前,建议先与对方沟通。

6.2.2 观感与合规 ​

建筑外观不得包含违法违规、色情、暴力、恐怖或歧视性内容,不得包含未经授权的他人肖像。经提醒后拒不整改的,管理员可强制拆除并公示。

6.3 公共区域 ​

6.3.1 公共设施保护 ​

主城、新手村、公共道路、桥梁、地铁、公共农场、公共照明均属公共设施,受全体玩家共同维护。禁止破坏、私自改建、恶意占用公共设施。发现公共设施损坏,欢迎向管理员反馈。

6.4 资源与采掘 ​

6.4.1 采集规范 ​

采集资源应遵循"够用即可"的原则:禁止以刷取资源为目的的大规模地形破坏,禁止在公共景观区、他人建筑周边进行不可逆的采掘。资源世界的地形不在此限制内,但翻新后的地形不得引向主世界。


第七章 经济与市场细则 ​

7.1 货币与官方商店 ​

7.1.1 服务器货币 ​

服务器货币为游戏币,通过任务、活动、官方商店出售物品等方式获得。游戏币仅在本服务器内有意义,禁止以现实货币买卖游戏币。

7.1.2 官方商店 ​

官方商店由运营团队维护,商品与价格以游戏内标价牌为准。利用商店漏洞重复领取、冒充官方商店收款、私自篡改商店定价的,按处罚细目经济类条目处理。

7.2 店铺经营 ​

7.2.1 营业与出租 ​

玩家可申请在商业区开设店铺,按商店告示牌标价销售商品。店铺不得私自转租;确需转让的,须联系运营团队办理变更。店铺价格与宣传内容必须一致,虚假宣传按违规处理。

7.2.2 营业执照 ​

开设店铺需办理营业执照,联系管理员办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者 ID、店铺位置与经营范围。伪造营业执照或冒用他人店铺名义经营的,收回经营资格并按违规处理。

7.3 玩家交易 ​

7.3.1 自主交易与风险自担 ​

玩家之间的自主交易由双方自行约定并承担风险。官方不介入私人交易的定价与履约,但存在诈骗、欺诈、设置陷阱箱等情形时,玩家可依据第十章提起仲裁。交易前建议双方在公共频道确认交易内容,便于日后举证。

7.4 禁止的经济行为 ​

7.4.1 禁止清单 ​

以下经济行为一律禁止:

  • 伪造、盗刷、复制服务器货币或物品
  • 利用漏洞低买高卖、重复领取奖励
  • 以现实货币交易游戏内物品、账号或服务
  • 恶意囤积并操纵物价、垄断公共资源
  • 参与黑市或地下交易
  • 以脚本、假人自动刷取经济收益

7.5 任务与活动奖励 ​

7.5.1 奖励发放与更正 ​

任务与活动的奖励由系统自动发放。因系统故障导致奖励重复发放或超额发放时,玩家有义务在知晓后 7 日内 主动上报;拒不返还的按违规处理。奖励漏发时,玩家可在 30 日内 提交补发申请。


第八章 聊天与社区细则 ​

8.1 语言规范 ​

8.1.1 文明交流 ​

在游戏内聊天、官方社群与赛事频道中,禁止辱骂、人身攻击、歧视、色情低俗、暴力血腥、恐怖及其他违法违规内容。政治敏感话题不在本服务器讨论范围内。保持友善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清屿服务器存在的意义之一。

8.2 广告与外链 ​

8.2.1 广告限制 ​

除运营团队许可外,禁止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包括其他服务器或私服推广、外挂与代练信息、赌博与诈骗信息、招聘兼职信息、与服务器无关的拉票助力、不明来源的外链与文件。

8.3 隐私保护 ​

8.3.1 个人信息 ​

禁止公开他人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信息、社交账号等个人信息;禁止未经同意公开他人聊天记录、录音、影像。因维权需要公开他人信息的,须先打码并说明用途。

8.4 群体行为 ​

8.4.1 刷屏与带节奏 ​

禁止刷屏(同一内容连续发送 5 次及以上)、无意义字符与表情轰炸、恶意 @全体成员、持续骚扰特定玩家,以及组织小团体攻击、嘲讽、孤立他人。发生争执时请私下沟通或寻求管理员介入,不要在公共频道持续争吵。


第九章 活动与赛事细则 ​

9.1 报名与资格 ​

9.1.1 报名 ​

活动与赛事的报名方式、时间与资格要求在活动公告中说明。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冒用他人身份报名或代打的一律取消资格。

9.2 比赛规则 ​

9.2.1 公平竞赛 ​

参赛者不得使用任何作弊手段,不得利用规则漏洞,不得干扰其他选手。赛事中允许使用的辅助模组以赛事公告列明的清单为准。

9.2.2 违规判罚 ​

赛事违规由裁判现场判定,判罚形式包括警告、扣分、取消成绩、取消参赛资格。使用作弊手段获取赛事成绩的,取消全部成绩并按处罚细目处理。对判罚有异议的,可在赛后 24 小时内向裁判长申诉。

9.3 奖励发放 ​

9.3.1 发放方式 ​

赛事奖励在成绩公示 24 小时后 发放,公示期内接受异议。奖励以游戏内物品或游戏币形式发放,不可折现。

9.4 观赛与直播 ​

9.4.1 观赛规范 ​

观赛者不得干扰比赛进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参赛者传递场内信息(包括延迟直播期间的比分、位置等信息)。违规者将被请离观赛区,情节严重的按本守则第三章处理。


第十章 纠纷仲裁细则 ​

10.1 受理事由 ​

10.1.1 受理范围 ​

下列纠纷可提请官方仲裁:交易诈骗、合作违约、建筑或领地争议、公共设施使用争议、赛事判罚争议、奖励发放争议。纯粹的个人交易定价分歧、私人恩怨不在受理范围内。

10.2 受理流程 ​

10.2.1 提交材料 ​

提交仲裁时需提供:双方游戏 ID、纠纷发生的具体时间、纠纷内容描述、相关证据(截图、录像、日志)、诉求。材料不完整的,管理员可要求补充后再受理。

10.2.2 时限 ​

仲裁请求应在纠纷发生或发现后 7 日内 提交;管理员在收到完整材料后 12 小时内 受理并启动调查,72 小时内 给出裁决。案情复杂的可延长至 7 日,并会向双方说明延长原因。

10.3 证据要求 ​

10.3.1 有效证据 ​

有效证据包括:带有时间信息的游戏截图或录像、服务器日志、公共频道聊天记录、双方确认的文字约定。伪造证据、明知不实仍恶意举报的,按处罚细目相关条目处理。仅有口头陈述而无任何佐证的,仲裁通常难以支持。

10.4 裁决与执行 ​

10.4.1 裁决效力 ​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由管理员监督执行。裁决作出后,同一纠纷不再重复受理,除非提交新的关键证据。拒不执行裁决的,可暂停其部分权限直至执行完毕。


第十一章 直播与录屏细则 ​

11.1 直播规范 ​

11.1.1 内容要求 ​

欢迎玩家直播、录制本服务器的游戏内容。直播中不得出现违规内容(色情、暴力、政治敏感等),不得直播作弊过程,不得恶意剪辑误导观众、损害他人或服务器声誉。

11.2 版权与署名 ​

11.2.1 署名要求 ​

发布以本服务器为主题的视频或图文作品时,建议在简介或说明中注明服务器名称与地址,方便观众找到我们。服务器建筑作品的版权属于其建造者,使用他人作品作为素材前请获得许可。

11.3 商业用途 ​

11.3.1 商业化授权 ​

以服务器内容进行商业变现(带货、付费课程、商业宣传等)前,须向运营团队申请授权。未经授权的商业使用,运营团队有权要求停止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章 账号与数据保护 ​

12.1 账号归属 ​

12.1.1 归属与共享风险 ​

游戏账号归账号持有人所有,服务器不对账号共享产生的后果负责。因共享账号导致的物品丢失、封禁、纠纷,官方不予受理且不承担赔偿责任。请务必妥善保管账号。

12.2 密码与安全 ​

12.2.1 安全义务 ​

玩家有义务使用足够强度的密码,并开启客户端提供的安全验证。因密码过于简单或使用与他人相同的密码导致账号被盗的,损失由玩家自行承担。

12.3 数据备份 ​

12.3.1 备份策略 ​

服务器对世界存档实行每日自动备份,保留周期为 14 日。因玩家违规、误操作或装置自身问题导致的数据损失不在备份恢复范围内;因服务器故障导致的存档损坏,运营团队会尽力恢复至最近一次可用备份。

12.4 数据调取 ​

12.4.1 调取流程 ​

玩家调取与自己相关的数据(如登录记录、交易记录)时,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完成身份验证。涉及他人数据的一律不予调取。禁止私自传播服务器存档,禁止非法获取后台数据。

12.5 禁止行为 ​

12.5.1 账号禁止清单 ​

以下行为一律禁止:盗用或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账号、出借或出售账号、恶意顶号、冒用他人身份、通过社工手段获取他人信息、以账号交易获利、恶意注销他人账号。

12.6 账号找回 ​

12.6.1 找回材料 ​

账号找回需提供:注册邮箱、历史登录 IP 或常用设备信息、最早的建筑坐标或游戏内具有辨识度的物品记录、能够证明账号归属的其他材料。材料经管理员核对通过后予以找回。伪造材料申请找回的,按处罚细目账号类条目处理。


第十三章 附则 ​

13.1 修订 ​

13.1.1 七日阳光流程 ​

本守则的修订必须遵循"七日阳光流程":修订草案在官方渠道公示满 7 日并充分收集意见后方可生效;涉及服务器安全、数据安全的紧急修复可先修后公示,但须在 24 小时内补发公示并登记变更。完整定义见《清屿服务器七日阳光流程》。

13.2 冲突条款 ​

13.2.1 优先顺序 ​

本守则与《管理员条例》不一致的,凡与封禁相关者以管理员条例的封禁规范部分为准,其余以本守则为准。本守则与处罚细目表的处罚幅度不一致的,以处罚细目表为准。

13.3 生效与解释 ​

13.3.1 生效时间 ​

本守则自 2026.09.27 起施行,替代此前全部版本。本守则的解释权归清屿运营团队。本守则以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Mojang EULA 与微软服务条款为前提;若某一条款与上述规定相抵触,抵触部分自动失效,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相关文档 ​


© 清屿运营团队。

规则文档依据清屿服务器规则许可协议发布 · 修订须遵循七日阳光流程